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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婁靖平/綜合報導】

 

水手隊雖和郭泓志簽署大聯盟合約,但並非一般認知的保障約,遭釋出後無法領足五十萬美元年薪,依規定最多只能領到四十五天的薪水,約十二萬美元(約台幣三百五十四萬元)。

 

依照八方環球經紀公司公布的郭泓志合約內容,水手和他簽下一年五十萬美元、激勵獎金兩百廿五萬美元的合約,若能進入廿五人名單,年薪則調升為一百萬美元。

 

當時另有其他球隊和水手競爭,提出的價碼都相去不遠,但水手的誠意最夠,八方代表表示,「無論有沒有進入廿五人名單,郭泓志都有五十萬美元的保障」。

 

若這份合約屬於保障約,不管郭泓志什麼時候被釋出,至少可以領到五十萬美元,但依照球團目前的處理方式來看,小小郭拿到的只是一份漂亮的非保障合約。

 

依規定,球團可在春訓開始十五天之內,釋出非保障約球員,只需支付卅天「中止合約薪資」(termination pay),若在春訓開始第十六天起到球季開始前釋出,則需給付四十五天薪資。

 

春訓上月中開始,目前已超過十五天。

 

郭泓志所屬經紀公司代表張嘉元昨天表示,在郭泓志確定成為自由契約球員之前,水手得以四十五天大聯盟薪水買斷合約,這個說法就符合上述規定,也間接證明郭泓志的合約屬性。

 

但是據美聯社報導指出,水手必須支付郭泓志卅天的「中止合約薪資」,約為八萬一千九百六十七美元。

 

【2012/03/21 聯合報】



全文網址: 小小郭50萬美元年薪 最多領45天 - 郭泓志 - 旅外球星 - udn運動大聯盟 http://mag.udn.com/mag/sports/storypage.jsp?f_ART_ID=378967#ixzz1xyWUI9Ts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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